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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数码单反相机采购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1日 | 点击数:

根据《宿州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经校相关领导批准,我校拟对宿州学院党委宣传部数码单反相机采购进行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FCK20221014

2、项目名称:宣传部数码单反相机采购

3、采购预算:1.7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

5、采购内容:单反相机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关资质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2日至10月15日止。

2、报名地点:宿州学院东区逸夫楼6楼617室。

3、报名方式:投标人将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图片、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图片、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图片,

四、项目情况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按照项目情况、填写《宿州学院党委宣传部数码单反相机采购报价函》(详见附件)向本单位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包括一切费用)。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请将《宿州学院党委宣传部数码单反相机采购》,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装袋密封。密封后再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密封袋上注明“宿州学院党委宣传部数码单反相机采购”、企业的名称、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3、报价函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投标人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

4、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5、投标人请于2022年10月16日下午15:00时之前,将密封好的报价材料报送至宿州学院东区逸夫楼6楼617室。

六、评审原则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询价函。如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即表示认可了我方提出的各项要求,且不可撤回。

2、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投标人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如出现多家报价人报价相同且最低,则由抽签确定。

4、报价人报价均高于项目预算1.7万元,我校有权宣布废标。

七、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22年10月16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在宿州学院东区逸夫楼A617室开标。投标人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必须按时出席,并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装订在谈判文件中)在开标会上提交以证明其身份。

八、联系方法

地址:宿州学院东区逸夫楼A617室

联系人:邢老师

电话:15956006857

宿州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