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部署我校配合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7月9日下午,我校在逸夫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校党委书记陈国龙,党委副书记、校长张莉,党委委员、副校长蔡之让、李亮、梁琦,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张莉主持会议。
会上,李亮宣读了《宿州学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陈国龙在讲话中指出,作为地方高校,我们要积极参与到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去,充分认识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文明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创建工作常抓不懈,为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城市,提升文明建设水平增光添彩。
就做好我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陈国龙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明确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自觉担当文明创建工作的“主力军”和“排头兵”,确保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多方联动,形成合力。要广泛发动、全员参与,让每一位老师、每一名学生都成为文明创建的实际建设者和成果分享者,成为文明的标杆与使者。各单位要把文明创建工作和学院、部门的中心工作有机地统一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时强化协同,着力形成合力创建的工作格局。二是全面协调落实文明创建工作。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要对照《宿州学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逐项逐条落实任务、责任到人。全校各单位之间要顾全大局,主动协调、密切配合。要优化环境,加强整治。要以文明创建为载体,以校园环境及周边环境整治为抓手,突出整治校园内部各项秩序。要统筹把握、深入群众。文明创建活动要尊重广大师生员工的主体性,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关注他们遇到的实际问题,多做理解人、温暖人、鞭策人的工作,在全校营造“创建任务人人知晓,创建工作人人参与,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氛围。三是强化督查深化文明创建工作。文明创建工作督查组要及时对文明创建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对影响全校创建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制,追究部门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陈国龙强调,我们要立即行动起来,全力以赴地投入到文明创建工作中,要通过文明创建,创造更好的人文环境,为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动力;要在全校形成人人争做文明好事、人人共创文明风尚的良好氛围,确保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张莉在总结讲话中对我校文明创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广泛宣传。各单位要迅速传达学习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在教职工中广泛宣传文明创建工作,使文明创建工作深入人心,成为师生员工的自觉行为,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包保责任制。要切实做到各项创建工作目标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各单位要按照《宿州学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任务分工,强化责任。对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加强整改,为学校发展创造美丽的校园环境。三是加强督查调度。对文明创建中出现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进行整改。要及时召开文明创建工作调度会,强化责任,相互配合,强化监督,切实把各项创建工作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