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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发布人:admin   |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7日 | 点击数:

1.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责任制、信访工作机制、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

2.统筹协调开展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负责制定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教职工理论学习安排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检查二级中心组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3.负责制定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规章制度。

4.统筹组织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协同推进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三全育人”工作。

5.统筹协调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二级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督查检查;负责哲学社会科学讲座论坛等的审批备案;负责校内出版物管理、校内各类宣传物的审批管理。

6.统筹协调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二级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督查检查。

7.负责学校舆情监测、上报、分发、研判、跟踪工作;负责安徽省新媒体联盟平台舆情信息的接收和反馈工作。

8.负责学校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及宣传橱窗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策划学校对内的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学校对外的新闻宣传工作,负责联络、接洽校外新闻媒体来校采访。

10.负责学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11.负责学校文明办的日常工作,指导和协调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文明校园的创建工作。

12.统筹协调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一院一品”文化品牌建设;负责皖北文化艺术馆的日常管理工作。

13.负责《宿州学院报》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

14.负责全校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

15.负责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16.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党派成员的政治素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

1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建立健全培养、举荐党外代表人士的机制。

18.统筹协调指导侨联、留联、知联会开展各项工作。

19.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管理工作。

20.完成学校党委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