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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xcb |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0日 | 点击数:

各二级党委:

为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把全校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开创学校事业发展新局面上来,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时间

2022年2月下旬—3月底

二、宣讲对象

全校党员干部师生

三、宣讲安排

学校分别成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校级宣讲团、辅导员宣讲团和大学生宣讲团。校级宣讲团赴二级党委进行宣讲,辅导员宣讲团和大学生宣讲团对在校大学生进行宣讲。

(一)校级宣讲团

(二)辅导员宣讲团: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组建并开展宣讲。

(三)大学生宣讲团:由团委负责组建并开展宣讲。

四、宣讲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宣讲活动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按照本轮宣讲安排,精心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教职工、学生参加宣讲。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要负责组建宣讲团,通过主题班会、主题团日等开展宣讲活动,教育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讲活动,使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深入人心。

(二)注重宣讲实效。宣讲团成员要精心备课,在总结以往宣讲经验的基础上,注重宣讲艺术,善于运用生动活泼、接地气的语言,深入解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学校发展实际和党员干部师生的思想实际开展宣讲,增强宣讲的实际效果。

(三)加强宣传报道。集中宣讲期间,要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反映宣讲活动情况,做到线上线下同频共振,宣传宣讲一体化开展,积极营造浓厚的宣讲氛围,充分展示我校广大师生良好的精神面貌。

请各二级党委在宣讲活动结束后3日内将宣讲活动开展情况、师生感受等形成材料,报送党委宣传部(逸夫楼A617)。

联系人:邢雪娥,邮箱:szxyxcb@163.com

                                              党委宣传部

                                             2022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