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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0日 | 点击数:

宣传部(统战部)部长 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宣传部(新闻中心)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规划、统筹全校宣传思想工作。

2.负责协调宣传部(统战部)与校内外其他部门、机构之间的关系,负责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3.负责安排协调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负责指导各院(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

4.负责全校精神文明创建、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5.负责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以及组织开展学校思政工作的研讨活动。

6.负责学校法制宣传、统战工作。

7.负责学校重大活动和重要事件宣传的组织策划。

8.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指导与协调。

9.负责管理对内对外新闻舆论工作和新闻网的建设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部(统战部)副部长 岗位职责

1.协助部长全面履行部门职责。

2.协助部长做好部门管理工作。

3.协助部长组织实施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4.具体负责拟定全校宣传思想工作年度计划。

5.负责学校对内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学校有关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新闻稿件的审核。协助部长负责学校外宣工作。

6.负责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有关重要文件和重要报告的撰写。

7.负责学校宣传阵地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校报的编辑出版和发行。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思想理论教育科(校报编辑部) 岗位职责

1.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提出思想理论教育年度工作计划。

2.制定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制定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编印中心组学习资料,做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记录。

3.调查了解教职工思想动态和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建议和实施计划。收集整理思想理论界的新动向、新成果,密切关注并及时宣传报道学校教职员工特别是理论骨干的创新理论成果。

4.做好思想理论教育方面的文件、讲话稿等文稿起草工作。

5.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的日常工作,做好思政课题项目的调研、申报、立项和结题等工作。做好两年一次的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筹备工作。

6.省委宣传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宿州学院研究基地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校内专家申报承担省级和国家级科研课题。

7.负责校报的编辑出版和发行。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科 岗位职责

1.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提出年度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计划。

2.负责学校重大活动、节日的宣传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做好校内宣传舆论导向工作。遇有学校重大活动,负责联络、接待外界媒体记者并提供相关新闻稿件。

3.承担学校各项活动的摄影任务,负责学校图片资料的保存和归档。负责学校新闻的摄影、摄像以及音像资料的管理工作。做好宣传橱窗的规划、指导、设置、布展等工作。负责做好学校视频新闻的编辑、制作与发布工作。

4.负责学校广播台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广播台工作计划,确保节目质量和正常播出,同时做好广播设备维护工作。

5.负责校园网“学校要闻”“院部新闻”栏目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负责宣传部(统战部)网站各栏目的更新、维护。

6.负责校内宣传设施的建设、管理与维护。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化建设科(新媒体中心) 岗位职责

1.负责统筹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2.负责指导和监督各二级学院开展“一院一品”文化品牌建设;协调推进楼宇文化建设、校园文化景观建设。

3.组织师生参加各级各类文化活动赛事。

4.负责学校文化宣传品的设计制作工作;负责学校重大活动时的文化氛围营造工作。

5.负责学校新媒体中心的管理工作。

6.负责统一管理、协调、监督、考评全校新媒体运营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意识形态工作科 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

2.负责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3.负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4.负责舆情监测,系统监测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网络舆情,及时将舆情通报学校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并负责跟踪各单位的舆情控 制及引导情况,编印舆情周报。

5.定期进行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

6.负责学校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的审批备案。

7.做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统战科 岗位职责

1.负责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日常活动的联络。

2.负责党外干部和民主党派发展成员的考察与党外人选的推荐材料整理。

3.负责统战宣传报道撰写,收集与上报统战信息。

4.负责统一战线资料库建设和管理。

5.负责统战文件收发、档案归档等工作。

6.负责党委统战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明办 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的制定。

2.负责起草、印发学校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各种文件、通知、计划、总结等材料。

3.协调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有关会议的安排工作。

4.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对外有关的接待工作,如上级的检查、验收、评比等。

5.负责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6.负责处理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