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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宣讲活动的通知
作者:宣传部   更新时间:2021年04月26日 12:37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宣传工作,兴起党史学习教育热潮,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根据《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院党字〔2021〕16号)要求,经研究,院党委决定成立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讲安排

学院组建以院领导、思政课骨干教师和哲学社会科学骨干教师为成员的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组建以学生会负责人为团长、以学生骨干为成员的党史学习教育学生宣讲团,深入基层单位,深入到广大教职员工、学生中,全面准确宣讲党史。

宣讲团成员组成如下:

团 长:汪刘送 党委书记

副团长:张 莉 党委副书记、院长

成 员:蔡之让 党委副书记

李 亮 党委委员、副院长

梁 琦 党委委员、副院长

张英彦 党委委员、副院长

王 俊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赵国付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

李玉才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刘 超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书记

周家华 后勤管理处处长

蔡若愚 教务处副处长

余晓宏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秘书

黄 伟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学生宣讲团由院团委负责组建并开展宣讲工作。

二、宣讲时间

“七一”之前,围绕百年党史进行专题宣讲;7 月之后,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专题宣讲。

三、工作要求

1.宣讲团成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系统研究、精心备课,善于运用事实数据、典型案例讲清道理、阐明观点,采取通俗易懂、生动鲜活的语言讲好党的百年历史,传承和发扬好党的成功经验,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进课堂、进基层、进头脑。续掀起学习党史的热潮。

2.院领导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把宣讲活动与院领导上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要求结合起来,确保宣讲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3.各二级党组织要主动联系宣讲团成员,落实好具体宣讲时间,严格执行“一会一报”制度,组织好本单位的宣讲对象准时参加,加强纪律要求,确保宣讲效果。

4.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宣传,认真做好新闻报道,及时反映宣讲活动情况,注重反映师生学习宣传贯彻的典型事迹和良好风貌并及时上报学习宣传方面的好建议好做法。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在宣讲活动结束后三日内将活动开展情况、师生感受等形成材料,报送党委宣传部。联系人:张苗,电话:2871019,邮箱:szxyxcb@163.com

附件:宣讲活动安排表

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

2021年4月8日

附件

宣讲活动安排表

序号

宣讲人

宣讲单位

1

汪刘送

信息工程学院党委,机关第一、二、三党总支

2

张 莉

化学化工学院党委、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党委

3

蔡之让

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党委

4

李 亮

体育学院党委

5

梁 琦

文学与传媒学院党委

6

张英彦

管理学院党委

7

王 俊

美术与设计学院党委

8

赵国付

商学院党委

9

李玉才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

10

刘 超

后勤党总支

11

周家华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

12

蔡若愚

外国语学院党委

13

余晓宏

音乐学院党委

14

黄 伟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党委